${channel_name!""}
新闻热线 024-23187042 值班电话 024-23186204
东北新闻网
北斗融媒
您当前的位置 :东北新闻网>>人才频道>>国企招聘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企业招聘公告

2025-01-08 14:41:52    来源: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分享到:

  一、公司简介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始建于1960年,建院60余年,现隶属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8甲18乙1丙”大资质体系,业务范围全覆盖,是为国土规划与工程建设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与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批辽宁省科技创新改革示范企业。下设子企业包括上海艾易优普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沈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上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青云盛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因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及高校进行优秀人才招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企业招聘岗位详情》。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

  2.报名邮箱:syghy_hr@163.com

  3.咨询电话:024-23894455转8520;024-23941626

  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5.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

  (2)报名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附件2《应聘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到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及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岗位+姓名+手机号。

  (二)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

  公司将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等筛选简历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于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放宽任职要求,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分为初试、部门级及公司级三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面试考核、专业考核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公司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四)测评

  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对应聘者的心理风险和履职能力进行测评,心理风险等级较高者或履职能力过低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五)背景调查

  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主要核实考察人选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学历信息、个人涉诉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金融监管机构处罚信息等。同时由考察人选本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任职回避说明。

  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企业可根据应聘者公司级考核表现情况,保留岗位空缺或按公司级考核表现成绩进行递补或调剂。

  (六)入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应聘者公司级考核表现情况,保留岗位空缺或按公司级考核表现成绩进行递补或调剂。

  (七)录用

  背调、体检合格后,公司将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至集团审批,审批通过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五、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纪律监督电话:024-23894455转8513

  4.本次招聘根据职位需求,若无合适人选,个别岗位可以空缺或从其他岗位应聘者中进行调剂。

1.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企业招聘岗位详情.xlsx

2.应聘申请表.docx


责任编辑:张雪

东北新闻网微博

北斗融媒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来信来电(024-23187042)声明,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channel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