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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24-12-24 15:34:38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为进一步充实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管理

  本次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为派遣合同制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岗位1:办公室检察辅助1名,需要值夜班,建议男性报考,专业不限。

  职责:辅助检察人员开展机关内部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岗位2:业务部门检察辅助3名,专业要求法学类专业。

  职责:辅助检察人员从事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适应正常办公要求。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前科劣迹。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检察辅助人员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父母或者配偶担任本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或在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等情形的。

  (7)本院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8)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工资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适应岗位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经开人才服务信息”公众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页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12月27日15:00。

  2、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等相关材料;

  (3)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名材料提交

  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信息表(需手写签名)扫描件或照片以及其他需提交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kfjcy25182830@163.com ,邮件标题名称格式为:姓名。

  4、咨询电话:024-25182830

  (三)资格审查

  由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

  (四)组织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与招录数量比不低于2:1;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录取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相关要求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情形等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参加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八)招聘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4-25182779)。

开公招2024004号(检察院招4名检察辅助)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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